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云冈区2023年节能降耗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3〕32号

区各有关部门:

今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之年,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区节能降耗工作,区节能领导组制定了《大同市云冈区2023年节能降耗工作方案》并经区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大同市云冈区2023年节能降耗工作方案》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全区2023年节能降耗工作的顺利开展。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市云冈区2023年节能降耗工作方案

为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着力抓好全区各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扎实推动全区节能目标任务完成,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能效提升为核心,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耗,着力提升节能综合管控水平,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能源结构优化,推动全区节能目标任务完成,助力全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二)主要目标。强化能源消费强度约束性指标管控,对能耗总量实行弹性管理,市下达我区“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是14.5%,激励目标是16.5%,完成市下达我区2023年度节能任务目标。按照山西省节能办<关于印发《山西省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节能目标责任实行“年度评价、中期评估、五年考核”,要求农业、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贸物流、公共机构、公用设施等各大领域及居民消费能耗得到有效控制,能源资源配置不断优化,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能效水平不断提升。

二、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一)推动能源结构优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大力推进传统产业特别是高耗能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技术改造升级、绿色低碳转型,推动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构建经济增长新引擎、新动能。积极培育非资源型产业、绿色低碳产业,不断提高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消费比重,减少化石能源消费。(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能源局、区教科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财政局、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重点行业能效水平提升。深入挖掘存量项目节能潜力,加快现有企业节能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增效,促进工业绿色发展。(牵头单位:区工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能源局、区教科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财政局、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一)推进一、三产业节能。加强第一、三产业节能监管、分析、调度、统筹与协调,互联互通,形成合力,推动一、三产业节能工作顺利开展。(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突出工业重点行业节能。坚持以工业节能为抓手,积极落实《大同市重点行业能耗双控行动方案(2021-2025)》要求,因地制宜开展煤电、建材、化工、煤炭洗选等重点行业节能技术改造,挖掘企业节能潜力,加快节能技术装备、工艺升级换代,按照国家机电设备淘汰目录第一批至第四批要求,加大老旧高耗能设备淘汰力度,不断降低重点行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升整体能效水平。优化工业产业布局,推行绿色制造,深入开展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申报工作,完善区级“绿色工厂”分级培育机制,建设绿色工厂企业培育库,打造绿色工业标杆企业。持续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不断完善能源消费监测体系,完善能源消费品种采集,健全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提高能源消费数据上传质量。(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能源局、区教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推进建筑领域节能。进一步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确保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100%,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100%,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做好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持续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水平,推进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发展,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建设,探索多种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利用模式。推动建筑电气化工程实施,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BIM技术深度广度应用,进一步提升建筑领域能效水平。(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能源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不断强化交通领域节能。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切实推动交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实施交通设施节能改造,加快老旧高耗能车辆淘汰。推进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支持城市客运、公路运输和旅游景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持续推进城市绿色货运,甩挂运输,稳步提高铁路货运周转量。促进公交、出租与公路长途客运一体化发展。铁路货运周转量稳步提高,货运结构不断优化。(牵头单位:区交通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入开展农业农村领域节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推广建立报废更新回收企业,支持引导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和升级换代,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推广应用,不断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拓展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产业化发展。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提高农业农村能源清洁化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城市管理局、各乡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拓宽商贸流通领域节能。进一步强化商贸流通领域节能管理,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推行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积极推广绿色商场行业标准,发挥龙头带动示范作用,鼓励开展绿色商场创建,指导企业做好绿色商城申报工作。坚决杜绝餐饮浪费行为,倡导绿色餐饮理念,强化餐厨垃圾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培育绿色餐饮示范企业。强化流通领域禁塑限塑,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先行推广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推动绿色循环低碳产品使用。(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公共机构低碳转型。健全完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审计、监督考核机制,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稳步提升党政机关节约型机关创建比例。推行绿色办公,推进垃圾分类,推广使用循环再生产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推广应用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能源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各乡镇街道、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严格城市景观照明用电管理。控制城市景观、桥梁、路灯、小区景观等公共照明设施用电量,压减非必要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减少用电消耗。科学合理做好景观照明启闭管理,合理控制运行时间和规模,灵活调节路灯亮灯时间,稳步提高开关灯起闭准确率。持续优化城市智慧照明工程,不断改造升级城市照明光源,城市景观照明提高节电率。(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区住建局、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节能体制改革

(一)配合探索用能权市场化交易。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市能源局,探索用能权的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流动。(牵头单位:区能源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区域能评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区域能评实施意见(试行)》及《大同市区域能评实施方案》(暂行)要求,完善节能承诺责任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注重经验总结,不断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区能源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局、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节能管理体系

(一)优化能耗双控制度。进一步强化强度指标约束性管控,增加总量管理弹性,科学分解、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做好指标与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准入的有机衔接。强化节能分析研判,加强节能风险预警,完善节能形势调控,注重指标运行全过程监管,根据市能源局的工作指导,及时传导目标压力,压实工作职责。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等政策规定,促进能源资源高效利用。(牵头单位:区能源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行政审批局、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节能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新上项目能耗源头管控,强化能耗强度和能效水平约束。强化节能预警分析,加大动态监测和常态化管理,密切跟踪生产经营及能耗指标。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提高重点行业企业能源消费管理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按照市、县两级节能监察体系,完善区级节能监察体系内容。强化跟踪服务,结合“互联网+监管”,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监察,创新工作方法,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执法联动效能。(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能源局、区工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组织落实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深刻理解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节约优先,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切实抓好抓实节能各项工作,促进目标任务的完成。要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节能工作协调议事机制,定期梳理节能工作情况,推动各级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多方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区能源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有关部门、单位依据责任分工做好各节能领域工作,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制定配套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好属地责任,结合地方实际科学谋划,摸清底数,精准发力,高效推进。(牵头单位:区能源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营造良好节能氛围。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大力宣传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全民节约意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节能的积极性,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责任,推动全社会节能。开展“定制式”业务培训,按需施教,提高业务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促进节能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推进节能培训体系健全。(牵头单位:区能源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