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
日前,我省编制了《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对《规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以来,福建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持续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能源保障能力增强,清洁能源比重持续提升。“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加快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规划》,立足本省需求,构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对于福建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任务
坚持“多元发展、节约优先、清洁低碳、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的原则,着眼于支撑福建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要求,统筹考虑福建省能源资源禀赋及发展潜力,提出“十四五”我省能源发展规划目标:一是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至2025年福建省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400万吨标准煤。清洁能源比重从28.1%提高到33.6%。2025年福建省能源消费结构为煤炭48.2%、石油18.2%、天然气6.2%、非化石27.4%(含核、水、风、光、生物质)。二是电源结构进一步合理。预计2025年全省用电量3300~3436亿千瓦时,年均增长5.9~6.7%;用电最高负荷5600~5815万千瓦,年均增长5.8~6.6%,需求侧响应幅度达到最大负荷的5%。人均综合用电7667千瓦时,其中人均生活用电1650千瓦时。2025年全省电力规划装机达8500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比重从2020年55.8%提高至58.5%。三是电网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加速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至2025年,福州、厦门初步建成世界一流城市配电网,其余城市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安全可靠”现代配电网,全部乡镇实现变电站布点电气全覆盖。四是碳减排力度和需求侧管理进一步加大。2025年,单位GDP能源消耗下降幅度及碳排放均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煤电平均供电煤耗小于305克/千瓦时,综合厂用电率小于5%。建立源网荷储良性互动的市场机制,挖掘可调节负荷资源参与电力需求响应的潜力,争取构建占年度最大负荷5%的可中断、可调节多元负荷资源库。
三、主要内容
第一章发展基础,从能源保障能力、清洁能源技术发展、能源结构优化、节能减排、居民用能条件、电力体制改革等六个方面归纳总结“十三五”的主要发展成效。同时,立足“十四五”经济发展、能源转型、“碳达峰、碳中和”等要求,分析福建省在能源安全保障、互联互通、清洁低碳、市场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方面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第二章发展目标,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和福建省能源发展形势需求,提出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发展总体要求,并给出“十四五”总体能源发展目标。
第三章主要任务,紧扣“十四五”能源发展目标要求,提出保障能源储运供给、优化能源结构布局、推动能源通道建设、加快清洁能源建设、创新智慧用能模式、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推进能源区域合作等八项重点任务。
第四章重大工程,根据规划主要任务,共梳理形成清洁能源、基础能源、电网网架、能源消费、绿色智慧、装备制造等六大类重大工程项目(含工程包)128个。
第五章环境影响与评价,从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分析、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两大方面,提出保障能源项目的环保措施。
第六章保障措施,从推动规划落实、加强行业管理、完善市场机制、加强政策引导等四个方面,保障规划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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