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现阶段视频侦查工作模式主要以人工审看为主,简单智能视频分析为辅,仍需要专业的值守人员进行24小时全天候的视频巡逻或者依据案事件信息进行大量的录像的浏览和查询,这种以人工干预为主的工作模式已经逐渐成为视频应用的瓶颈。
一、引言
现阶段视频侦查工作模式主要以人工审看为主,简单智能视频分析为辅,仍需要专业的值守人员进行24小时全天候的视频巡逻或者依据案事件信息进行大量的录像的浏览和查询,这种以人工干预为主的工作模式已经逐渐成为视频应用的瓶颈。且随着视频资源的爆炸性增长,海量视频资源的低应用效能开始制约视频业务应用的发展,这时,安防大数据应用建设被提上了日程,就在今年,安防行业领军企业海康威视也提出SDT安防大数据的理念。
2015年两会,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大数据建设行动计划,大数据已经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大数据应用是实现情报主导警务模式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必然发展趋势。在安防大数据应用建设时,利用视频结构化描述技术、智能图像分析技术等先进技术,对海量视频中的人、车、活动目标进行结构化数据提取,将海量非结构化视频、半结构化图片转化成有价值的结构化信息,实现“视频解析”,将是公安机关实现安防大数据应用建设的重要基础。本文笔者将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以及自己的安防行业工作经验,谈谈“视频解析”为视频侦查带来的新变化。
二、何为“视频解析”?
何为“视频解析”?视频解析即对视频内容按语义关系,采用目标检测、特征提取、对象识别、深度学习等分析手段,组织成可被计算机和人识别、理解、检索的文本信息的技术。视频解析方式目前可分为三种:第一种为传统的“纯人工”解析模式,民警在审看视频的同时对嫌疑目标进行人为特征标注,便于后期检索调用,这种方式由于效率较低,已经无法满足现阶段海量视频解析的需求;第二种为“人工为主,智能为辅”,由于前端智能和后端智能解析设备的问世,可对原始视频进行初步解析,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人力,提高解析效率;第三种为“智能为主,人工为辅”的解析模式,随着智能解析设备的发展,通过视频结构化分析和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现对视频图像资源的结构化分析、快速检索、大数据比对碰撞等服务,人力也开始逐渐被取代。但由于目前智能设备对嫌疑目标具体的解析项没有严格的规范指导,且针对较复杂的案件,解析的内容无法满足案件对线索的需求,所以现阶段仍然需要人工进行辅助解析,这种“智能为主,人工为辅”的解析方式在现阶段被广泛使用。
本文将视频侦查与现阶段广泛使用的第三种解析方式相结合,探索出“离线解析系统+集中解析系统+人工解析辅助”的系统建设模型,其中,离线解析系统可在案发现场直接通过离线取证设备对涉案视频及图片进行解析,形成的线索信息可直接用户现场研判,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案件的破获效率。集中解析系统接收前端摄像机传送过来的原始视频、图片,并可对实时及历史视频进行人、车、活动目标云解析,对卡口过车图片进行二次信息识别,最后通过标准对外服务接口为公安业务提供了结构化的基础数据,主要应用在大要案海量视频的解析应用上。最后,对于一些大案、要案和特殊案件还需要人工解析的辅助,侦查员在查看视频时,直接对嫌疑目标进行结构化描述,形成线索信息,辅助离线解析系统和集中解析系统完成线索筛查和整合。
三、视频侦查新模式探讨
“视频解析”为视频侦查提供了强大的数据支撑,也为视频侦查新模式的探索奠定了基础。本文在“离线解析系统+集中解析系统+人工解析辅助”的基础上,提出了有别于传统的人工干预为主,智能为辅的视频侦查模式,并根据案件的类型、大小,严重程度等进行区分,探索出新的视频侦查模式包括:单兵作战模式、集群作战模式、移动侦查模式、要案集中模式、视频侦查工作室模式以及合成作战六种模式,通过不同的视频侦查模式,可以满足不同场景、不同需求的视频侦查工作,为公安破案提供一定的思路。
1.单兵作战模式
当有一般案件发生时,侦查员可携带视频现勘设备和离线取证设备到达案发现场,了解案件情况,采集案发现场及周边区域的涉案视频,通过“离线解析系统”进行目标筛查,形成的结构化数据可利用离线取证设备进行现场研判,迅速定位嫌疑目标,完成视频侦查工作。单兵作战工作模式能够满足一般案件侦破需要的常规业务需求。
2.集群作战模式
当有紧急案件发生时,可指派多路侦查人员携带多台离线取证设备到达案发现场,了解案件情况,并将多台离线取证设备组成局域网,形成视频侦查专案组,多人协同,资源共享,共同完成案发现场及周边区域的涉案视频采集,并通过“离线解析系统”进行目标筛查,形成结构化数据,为现场研判提供数据支撑,提高民警的工作效率。集群作战工作模式主要适用于案件较复杂,且时间比较宝贵的案件侦破需求。
3.移动侦查模式
当有复杂场景的案件发生时,比如侦查人员不方便到达现场,或者需要隐秘侦查的情况,侦查员可携带移动侦查装备进行临时布控,涉案视频通过运营商VPN专网实时回传给“集中解析系统”进行存储和解析,并通过实战应用平台进行远程研判,完成视频侦查工作。移动侦查设备是常规固定视频监控的重要补充。
4.要案集中模式
当有大案、要案发生时,侦查民警可依托社会治安监控联网共享平台、视频现勘采集设备、以及视频移动应急布控设备等进行案发现场和周边涉案视频的在线下载和离线上传,通过“集中解析系统”及“人工解析辅助”方式对涉案视频进行初步筛查,形成案件线索,利用案件综合实战平台,对解析后的结构化数据和原始视频进行线索整合、“人车物”要素关联、时空轨迹研判、案件串并、综合碰撞等方式多人协同,综合研判,以确定下一步侦查方向,或结案后生成结案报告。要案集中模式依托视频解析中心提高线索转化效率,提升破案率。
最后,要案集中模式还要关注现场视频案件信息管理、查询、共享以及存储等工作。为后续要案、个案的涉案视频信息综合利用、串并案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和保障。
5.视频侦查工作室模式
所谓视频侦查工作室,即按照“会侦查、会取证、会图像处理、会分析研判”的要求,吸纳经验丰富的侦查员和影像技术人员组建专业侦查队伍,并根据视频侦查业务流程和应用系统部署要求,为侦查队伍配置相应的视频侦查工作场所和工作空间,通过工作空间规划使得侦查人员既可以独立工作,又可以联合作战。
视频侦查工作室整体工作流程与要案集中模式类似,从视频采集视频审看视频解析视频研判,这里的视频解析也与要案集中模式类似,也是通过“集中解析系统”加“人工解析辅助”的方式,主要区别在于视频侦查工作室模式的解析强调了“专区专人”及“专人专用”,建立视频侦查专业队伍,提升视频侦查人员专项技能。
视频侦查工作室布局图如下所示:
6.合成作战模式
建立刑侦、技侦、经侦、网侦“四位一体”同步上案的“合成作战”现代警务机制,当发生刑事案件时,各警种迅速对涉案信息进行汇聚、整理,第一时间同步上案,并围绕线索展开视频解析与综合研判。这种合成作战模式可以最大程度地整合各警种专业技术资源,并依托视频监控联网共享系统、社会面资源管理平台、卡口子系统、实战应用平台等将这些专业技术资源最大程度向侦查破案聚集,实现资源的协同共享、精确打击,从而提高综合打击效能,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的核心战斗力。
四、结束语
SDT时代已经来临,安防大数据应用于视频侦查破案已经成了必然趋势,构建“离线解析系统+集中解析系统+人工解析辅助”的解析系统模型,“加工和生产”结构化数据,并建立以人、车、物品为重点关注目标的视频图像信息线索疑情库、案事件、物品库等多类专题业务数据库,为公安业务大数据应用提供视频图像信息、特征信息等数据支撑,从而使得视频侦查在大数据背景下充分发挥划定侦查方向、缩小侦查范围、锁定嫌疑对象、乃至认定犯罪的作用。
来源:《中国安防》
作者:海康威视 柴岩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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