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起,广东省颁布的第一部地方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实施。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表示,按条例规定,广州全市130多个电子眼的安装位置将向市民公开,而超速者最高罚款可达2000元,在原来基础上翻一番。 超速者面临惩罚将加重 在一些装有电子眼的限速路段,司机们驾车小心翼翼,一边谨慎防范,一边尽力搜寻电子眼安装位置。 “五一”之后,上述担忧可望消除。按新条例规定要求,广州全市130多个电子眼分布将被公开。与此同时,超速者所面临的惩罚将比原先加重。 新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100%的,处10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而原先超速最高罚款为1000元。 路面增设小客车车道 广州路面上,司机们最经常看见的标志或许是“小型车道”、“公交车道”、“大型车道”等。随着新条例的实施,可能增加一种新的车道———小客车车道。 新条例规定: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同方向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可以划设专用车道。 专用车道可以划分为小客车、公交车、摩托车专用道。 校巴须标识身份 广州校巴问题由来已久。去年,女童小溪惨死车轮下,让校巴管理弊端再度为人关注。 新条例对校巴也有新的规定。《条例》规定:本省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粘贴标识、标志;机动车遇喷涂“校车”字样并载有学生的车辆应当让行。 据悉,广州很多学校,尤其是私立学校的校巴多数没有喷涂上校巴标识。交通隐患往往由此造成。 交警表示,校巴喷涂上标识有助于防止校巴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源头管理。 乘客未系安全带的哥受罚 出租车司机们可要注意了:“五一”后,如果前排乘客拒绝系上安全带,而您依然开车上路,那么车辆一旦被交警拦截,受罚的并不是乘客,而将是司机自己。 新条例规定,驾驶人应当督促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驾驶人不得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 交警人士提醒广大出租车司机,千万不要为了生意而将交通安全防护抛于脑后。 肇事逃逸负七成以上责任 即将实施的新条例,首次对交通肇事逃逸者必须承担的责任给予了明确。 新条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所谓主要责任,是指全部责任七成以上。 ■《个别电子眼“有眼无珠”》后续 全市电子眼月底完成“体检” 市信息办将督促更换无法正常运作摄像头 全市电子眼哪些是“火眼金睛”哪些是“有眼无珠”,月底可见分晓!记者昨日(4月25日)从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获悉,由该办公室组织的全市视频监控系统摸查调研工作将于本月底前完成,调研结果将作为摄像头布点和维护的依据。 市信息办有关负责人昨日对记者表示,该办公室目前正在加紧制定“广州市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目前该办法已经完成起草工作,即将提交市政府信息化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如果一切顺利,上半年即可由市政府发文实施。该办法将进一步明确规定视频监控系统的主体建设单位,以及建设单位必须遵从的基本管理,并对未按办法执行的单位采取相关的制约措施。 对于基层单位反映颇为强烈的摄像头损毁以及技术人员配备不齐全等问题,该负责人也作出了回应。 在硬件配置方面,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市信息办的协调下,目前广州各区正在进行辖区内摄像头的摸查调研工作,目前大部分辖区已经提交了摸查结果。调研内容包括目前各区摄像头的数量、安装位置以及运转、使用情况。这些调研结果主要将作为摄像头下一步布点的依据,使得全市监控系统布置更为合理、高效。此外,对于一些年久失修、无法正常运作的摄像头,市信息办也会督促更换,具体工作将由公安、城管、建委等监控系统建设单位负责。 在人员调配方面,该负责人则表示,由于全市摄像头数量众多而且还在增加,为维修和技术支持带来了难度,因此信息办主张由监控网络的外包铺设方负责维护和技术支持。“建设单位聘请专业的技术企业铺设监控网络,其维护自然也该由后者来承担。”该负责人说。 全文共1922字节 |